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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代会五届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7 18:52:11   

对市人代会五届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王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医养结合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健康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老龄健康工作,将积极应对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着力解决如何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举措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驻马店市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近期出台了《驻马店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驻卫发[2021]10号)、《统筹“五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社区居家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卫发[2021]11号),文件更加明确了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扩等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的主要任务,不断推动我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稳步发展。

一、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现状 

1、加快健康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市政府将医养结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豫卫老龄〔2019〕4号)文件精神,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政策宣传及指导,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目前,全市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33家,其中正常运营18家,医疗床位2020张,养老床位3331张,共入住老人1700余人。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截至目前,共有26家公办医疗机构调整机构职能。

(2)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市、县(区)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保证每一个社区都有一所日间照料中心,增加家庭、社区、机构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娱等服务,增强养老服务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已实现街道综合养老服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共为112个老旧小区增添了养老服务设施,整合闲置共有用房2.7万平方米,改造装修后用于发展街道、社区养老服务。引进省内知名的河南省安泰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到我承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目前公司已在驿城区、汝南县街了多处设施,正在签订合作协议。

(3)支持老年医疗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老年医疗机构,加快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截至目前,我市老年病医院6所,康复医院2所,安宁疗护试点医院1所,设置中医康复科医院18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20家,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科室设置已完成上级指标数。

2、完善医养服务机制

(1)完善医疗机构签约服务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提高医养签约服务质量。发挥优势互补,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或者与周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或医养联合体,及时便捷地为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提供持续、综合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8家医疗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签约率100%,为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3000余次。

 (2)完善医疗巡诊服务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定期+按需”的原则,为辖区内未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开展上门巡诊服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治、合理用药指导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服务。目前,共为248家养老机构开展上门巡诊服务,服务4800人次。

(3)完善老年人便利就医服务机制

完善和落实老年人医疗、养老优待政策措施,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为提升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服务能力,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通过4个方面67条评价内容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力争到2022年全市80%以上的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目前已有123个医疗机构进行申报创建,省市专家组已进行抽查验收,待正式命名后挂牌。 

3、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能力

(1)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做实做细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高标准组建家庭签约团队,强化宣传,积极营造家庭签约宣传浓厚氛围,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进行医生签约,规范履约,对签约老年人定期开展巡诊,开具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目前,全市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692712人,签约率达到85.69%。

(2)推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

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和1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老年人免费体检结束1个月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目前,共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455059人,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56.3%。

(3)开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

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和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和老年失智等常见精神障碍或心理行为,在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体检和筛查评估。通过老年人心理关爱15个试点为1100余名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

(4)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推广老年人喜爱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坚持养老与养生结合,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中医馆,满足老年人对推拿、针灸、穴位贴敷等中医药诊疗服务的需求,目前,全市12个县(区)182镇(社区)卫生院均建有中医馆,实现中医馆建设覆盖率100%,每所中医馆均能开展至少6类以上中医药适应技术。

(5)加强医养结合人员培训力度

2022年组织开展线上医养结合人才培训,要求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规范提升老年医生护理、护士、护理人员职业培训的内容和质量,并严格执行培训完成发放合格证书,坚持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3890人,老年医生、护士、医养结合人才137人。

二、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方面政策支持少。公办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目前普遍面临两方面的困境:一方面,编制程序严格,导致医疗机构增加养老服务项目及业务培训开展困难。另一方面,公办医疗机构对开展养老服务收费存在顾虑,担心不能很好的衔接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之间的收费,会违反医保政策,受到医保部门的处罚,因而开展养老服务不够积极。

下步打算:1、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文件之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编办提出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及时解决医养机构审批登记瓶颈,优化医养老结合机构审批环境。2、由发改委牵头,财政、民政、卫健体委、市场监管局召开联合会议,对不同模式的医养结合机构制定养老、医疗等服务收费标准,明确养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缺少医疗服务能力。养老服务设施包括中心敬老院、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托养中心、农村幸福院、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办养老机构。除了18所正常运营的两证齐全医养机构、248所医养签约机构外,其它养老设施均因无政策资金支持、无资金来源无法提供医疗服务,老年人服务仅限在养、娱方面。医养结合浮于表象,不能提供深层次的医疗服务。

下步打算:1、按照《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豫卫老龄[2020]4号)文件精神,建立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组成的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支持医疗机构将养老机构作为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医务人员在医疗养老联合体多点执业 。2、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供体。引导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与签约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构,畅通双向转诊渠道。3、统筹使用城镇社区养老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居家街道、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托养老中心融合发展。

(三)医养结合机构的发展缺少政策扶持。1、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吃紧,应兑现的养老服务补贴不能及时足额补贴到位。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不能同时与养老机构享受建设性补贴和运营补贴,也制约了医养结合机构的健康发展。2、医养结合机构医保报销困难。根据《基本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和年度总额预算方案,医保政策实行总额预算下复合式结算管理办法,对次均费用、用药、理疗、重复住院率等医疗服务有严格报销限制,造成医养结合机构大量医疗费用因超总额预算原因在医保中心不能结算,加重了养老机构的运营困难。3、公办医疗机构政策支持少。就目前公办医疗机构运营情况看,公办医疗机构想要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楼房消防改造。4、养老机构投入大回收期长,尤其疫情影响运营更加艰难,由于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医疗污水处理有特别规定,需要养老机构后续持续不断投入,导致资金压力大。

下步打算:1、按照《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豫卫老龄[2020]4号)文件精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2、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纳入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需要。3、切实落实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并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符合规划并经依法登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健康养老发展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积极解决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融资问题。4、医保局、民政、卫健体委建立协商沟通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医保报销制度,打通医保与养老的对接渠道,在医保报销方面对“医”和“养”进行区分,出台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专项扶持政策,将老年病种和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到医保支付范围内,及时拨付医保资金支持医养结合项目健康发展。

(四)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缺乏。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的大部分是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专业性更高的医护人员,现有的18家两证齐全医养机构都是民办机构,聘用的医护人员专业、人数有限。目前我市老年医学科设置偏少且大部分不是独立设置的科室,全科医生和专业护士十分短缺。

下步打算:1、按照《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豫卫老龄[2020]4号)文件精神,将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医疗照护员等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在黄淮学院以有各级职业教育中心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和课程,为医养机构定向培养老年专业护理人员。2、将医养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健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3、进一步加强老年友善机构的创建,提高各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建立工作激励机构,注重老年医护人员的培训,增强老年医学科的建设能力。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市老年健康医养结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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