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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17 10:06:39   

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驻卫办〔2022〕38号
刘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医养结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健康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老龄健康工作,将积极应对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着力解决如何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举措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驻马店市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近期出台了《驻马店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驻卫发[2021]10号)、《统筹“五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社区居家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卫发[2021]11号),切实解决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扩等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

一、主要做法

(一)不断优化政策保障

近期相继出台了《驻马店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驻卫发[2021]10号)、《统筹“五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社区居家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卫发[2021]11号),着力解决如何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举措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

(二)不断完善老年医疗健康工作机制

针对老年人大多为居家养老、养老机构比较分散且大部分规模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实际,实行医疗机构分级承担任务,有所侧重的开展相应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利用医疗资源优势,主要通过设立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开通老年就医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服务;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为主体,与辖区的各类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

(三)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申请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实施“一窗受理”。支持新建、改扩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的指导、监管和考核。截至目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32家,医疗床位3232张,养老床位4515张,共入住老人2200余人。驿城区5所区直公立医院、14所卫生院和6个社区卫生院调整机构职能。促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优势互补,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周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及时便捷地为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提供持续、综合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8家医疗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签约率100%,为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3000余次。

(四)深化老年医疗健康服务

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服务。依托乡镇(街道)卫生院为辖区老年人家庭开展慢性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利用基本公卫服务平台、卫生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周、敬老月等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保健、预防老年人跌倒、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项目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 2次健康管理服务;通过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为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通过安宁疗护试点建设,探索研究安宁疗护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目前,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3%,开展老年健康讲座1500余次,接受医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老人808307人,失能老人及照顾者健康评估157780人,老年人心理关爱评估33653人,开设安宁疗护病房2间,床位5张,累计服务1人。推广老年人喜爱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中医馆,满足老年人对推拿、针灸、穴位贴敷等中医药诊疗服务的需求,目前,全市12个县(区)182个镇(社区)卫生院建有中医馆,实现中医馆建设覆盖率100%,每所中医馆均能至少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应技术。做好社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为居家或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护理服务。探索把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积极开展推动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对签约老年人定期开展巡诊,开具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目前,全市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719211人,签约率达到87.21%。

(五)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在医疗卫生服务规划中不断完善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内容。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以医联体、医共体为统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疾病诊治。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医学科,逐步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目前,全市43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通过院中院、合并等方式建设老年医学科10所,占比23%。加大医疗设施建设力度。通过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扩中心等建设,不断提高老年医疗卫生的可及性。截至目前,建设老年医院5所,老年康复医院1所。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在医院入口处设立老年患者“无健康码”绿色通道,并配备有工作人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7家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存在问题 

(一)医养结合机构的发展缺少资金的扶持。市级出台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只针对社会运营医养结合机构,制约了公办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的积极性。部分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因受财政困难影响,应兑现的各项补贴不能及时足额补贴到位。

(二)公办医养机构政策支持少。公办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大部分是在原医疗机构楼房中分立出来的楼层,特别是一些乡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想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现有医疗设施与养老服务所需要的消防标准不匹配,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消防设施改造。同时公办医疗机构对开展养老服务收费存在顾虑,担心不能很好的衔接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之间的收费,会违反医保政策,受到医保部门的处罚,从而对利用多余的医疗资源开展养老服务不够积极。

(三)医疗专业人才队伍缺乏。老年人护理比一般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专业性要求更高,特别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更需要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老年医学科设置偏少,缺乏服务老年人的全科医生和专业护士。

(四)老年医疗服务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家庭病床、上门巡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相关老年医疗服务项目、服务规范、收费标准、费用支付办法等配套制度尚不完善。

三、下步打算 

(一)落实《驻马店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增强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二)积极争取国家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重点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倾斜。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每年列支固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将彩票公益金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

(三)到2022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不低于50%、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80%以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基层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四)鼓励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执业,通过多种途径强化执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在职业教育中心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和课程,为养老机构定向培养老年专业护理人员,并且承办社会养老机构养老护理人员发证培训。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市老年健康医养结合工作。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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