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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06-13 09:09:58   

2022年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单位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办文〔2019〕33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工作方针,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体育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体育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育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育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国家、省及市推动卫生健康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经授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体育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市级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一)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驻马店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国内外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及参赛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五)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体育宣传,负责卫生健康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二、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内设机构22个,包括:办公室(合作交流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财务科、规划科(信息科)、法制科(信访稳定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医政医管科(行风作风建设办公室)、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科技教育科)、妇幼健康科、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中药产业发展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青少年体育科、群众体育科(体育产业科)、行政审批科、应急和安全科、爱国卫生科。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22年收入总计2143.9万元,支出总计2143.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1.33万元,下降16.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包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单位预算不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22年收入合计21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3.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22年支出合计21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1万元,占64%;项目支出771.8万元,占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43.9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09.3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包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单位预算不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4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2万元,占16.38%;卫生健康支出1745.7万元,占81.42%;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占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8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了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委2022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2x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了0%。

(三)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了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372.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委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委2022年无负责参与预算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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