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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中心血站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2-06-13 09:37:13   

2022年驻马店市中心血站预算说明

2022年驻马店市中心血站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驻马店市中心血站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2年度驻马店市中心血站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驻马店市中心血站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知识及血源组织。

2.负责血液的采集、检验、分离、制备。

3.负责为全市9县1区医疗机构供应安全有效临床用血、急诊用血。

4.为医疗机构提供输血科研教学及人员培训。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驻马店市中心血站本级预算。本预算包括供血科、体采科、成分科、检验科、质控科、业务科、献血办、献血服务科、质管办、办公室、财务科、绩效办、党办、基建办、司机班15个职能(室)的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驻马店市中心血站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中心血站2022年收入总计5208.5万元,支出总计5208.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42.91万元,上升4.89%。主要原因是按采血量增长核算收入;支出增加242.91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采血量增长专用材料费用相应增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中心血站2022年收入合计52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8万元,事业收入4985.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中心血站2022年支出合计52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8.5万元,占97.5%%;项目支出130万元,占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中心血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2.8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19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每年人员工资普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中心血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万元,占41.65%;项目支出130万元,占58.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市中心血站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2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8万元,占41.65%;公用经费支出130 万元,占58.3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中心血站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中心血站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预算数与2021年保持一致。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单位2022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1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运行费0万,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保持一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市中心血站2022年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636.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所需支出。包括公用经费、采供血运行服务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中心血站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市中心血站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2年市中心血站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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