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驻马店          咱的驻马店APP
logo
健康驻马店     咱的驻马店

驻马店市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19-07-08 10:10:46   

按照《2018年驻马店市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市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急危重症救治现状,制定本方案。

为提升我市各级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推动急危重症救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助力“健康驻马店”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18年驻马店市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市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急危重症救治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决策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卫生计生与健康大会部署,以急性胸痛、急性卒中、高危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严重创伤及急性中毒等急危重症救治为切入点,统筹市、县、乡医疗救治资源,建立三级救治网络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急救模式,切实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建成包括1个市级急危重症救治中心(以下简称市级救治中心)、1个市级分中心、9个县级救治分中心、184个乡(镇、社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治网点在内的“市-县-乡(镇、社区)”急危重症三级救治网,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县级规范化救治水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早期识别和处置能力,实现急危重症救治前移过程多环节协同高效、配套资源到位、体制机制科学、救治水平提升、信息化保障成效的基本目标,建设市域内两小时、中心城区半小时救治圈,建成驻马店市急危重症救治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落实政府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落实和监督。

(二)上下联动,统筹协同。以实现有效救治为目标,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协同救治,形成工作合力。

(三)软硬结合,注重内涵。加强急救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化等硬件建设,注重救治体系学科、技术、管理、服务等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急危重症救治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

驻马店市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由市、县、乡三级救治点、急危重症救治信息化网络、院前急救指挥体系三部分组成。依托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县级及乡镇社区卫生院(中心)等医疗机构,使用卫生系统专网,通过救援信息网络平台,实时对接120指挥调度系统、车载系统和院内医疗资源信息,实现全市急诊急救资源统一管理,提供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转运过程有效监控,院内多学科协作联合,实现急危重症救治前移,提升急救高效运转。

1.市、县、乡三级救治点

市级层面:依托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建设全市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和三级急危重症协同体系。使用驻马店卫生专用网络建立全市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中心。全市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设在市中心医院,其职责是:完成和指导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对急危重症、疑难复杂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制定全市急性胸痛、急性卒中、高危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严重创伤及急性中毒等急危重症救治的相关规章制度、转运和救治流程;指导帮助各县(区)建立县级分中心和协同体系;建立网络体系内部单位之间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协调同步的工作秩序;对全市救治体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和流程培训;在卫计委领导下组织专家对开展救治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动态能力评估和质量控制;救治县级救治层面不能处置和直接就诊的急危重症、疑难复杂患者,对下级开展远程和实地会诊;及时上转特殊病人和将恢复、康复期病人下转;汇总各项数据,组织上报。

三级协同体系医院职责:在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和市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指导下完成相应急危重症救治工作。配合完成三级救治网络质量控制、评估和培训等工作。

县级层面:建设县级(九县)急危重症救治分中心和二级急危重症协同体系。各县级急危重症救治分中心原则上设在各县人民医院或设在能够开展急危重症救治的县级医院,根据各县二级医院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协同医院。县级急危重症救治分中心职责是:完成县域内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救治和识别;执行和维持本县域体系内部单位之间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秩序;对分中心救治体系内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考核;在上级中心指导下开展救治工作和筹建初级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中心;对需要上转的患者开展应急处置,及时上转至具备救治能力的医院;汇总各项数据,组织上报。

二级协同体系医院职责:在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和市、县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指导下完成相应急危重症救治工作。配合完成二级救治网络质量控制、评估和培训等工作。

乡级层面:主要是建设乡级救治网点,原则上设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级急危重症救治网点职责是:负责对接诊病人开展初期鉴别诊断,按照救治流程和分中心要求,在救护车到达现场前,到急性发病患者身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向县级或市级救治中心的处置和转运工作;根据要求上报各项数据。

2.急危重症救治信息化网络

依托全市卫生专网建立一体化的准确、迅速、可靠的急危重症救治信息化网络,包括各级网络平台、信息数据交换体系和数据库。具体如下:市级救治中心建立市级急诊急救网络信息平台;各分中心要建立县级救治分中心信息平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乡级救治网点信息平台,形成集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远程教育、应急指挥、双向转诊、病例资料传输等为一体,贯通市、县、乡三级的双向信息体系,实现各级救治网络之间、院前院内之间信息共享,保障患者信息流畅、现场救治可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基层急危重症救治水平的提升。

3.院前急救指挥体系

市、县120指挥中心根据掌握所在辖区急诊网络成员单位的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按照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新生儿、孕产妇、创伤等病人的早期症状进行预判,及时准确地将患者就近调度至有能力救治的医院,实现急诊急救资源统一调度和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实时共享。

(二)购置急危重症救治设施设备

一是配备转运型救护车,实现救治窗口前移,缩短早期救治时间,市级救治中心配备4台转运型救护车。各救治分中心配备1台与市级救治中心相同型号和功能的转运型救护车,车内配置便携式除颤仪、转运呼吸机、网络心电图机、远程视频监视平台、实时传输设备、新生儿转运箱、负压吸引器、车载GPS、实时监控对话、干式生化分析仪、急救单兵装备等,保障转运条件,提高救治效果。二是根据院内学科建设规划,科学配置硬件设施,购置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冠状动脉旋切设备、神经导航系统、脑电监测仪、颅内压监测仪等,既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需求,又能满足学科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科学研究的需要。

(三)明确和完善救治流程

总体流程:患者通过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直接前往各级网络体系成员单位就诊;120指挥中心根据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病人的早期症状和地理位置进行预判;按照网络信息系统提示及卒中地图、胸痛地图等救治能力情况指导患者初步处置、指派救治成员单位转接病人到有处置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接诊的医疗机构负责对接诊病人开展初期鉴别诊断,按照救治流程和各级救治中心要求,进行救治;根据需要向县级救治分中心或市级救治中心转运并及时进行信息传输。县级救治分中心或市级救治中心接诊后进一步救治,并根据病情开展多学科诊疗、远程会诊等相关救治。(附件1:流程图)

(四)加强急危重症相关学科建设

提高急危重症相关急诊重症学科、心血管内外科、神经内外科、产科、妇科、儿科和中医等学科医疗、科研及教学的整体水平,把人才培养与引进、学科硬件投入与实验室建设、配套科研经费等方面作为重点。促进全市急危重症学科建设,努力使市级救治中心和分中心相关学科和专业达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水平或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水平;县级分中心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救治水平,努力使部分学科和专业达到市级重点专科水平;各乡镇建立起标准化的C级急救站,规范化开展院前救治工作。

(五)实施前期宣传工作

要加强面向社会的健康知识和急救知识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能够早期识别急危重症的发病症状、体征及基本处理方法,并广泛知晓全市急救体系网络的救助方法,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求助、及时转运,同时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急危重症的高危因素,降低发病率,提高患者及时就诊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8年7月15日—7月31日)。

市、县(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把急危重症救治建设作为民生实事,列入工作计划,征求县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1日—11月30日)。

1.由市卫计委成立专家组在半月内完成全市二级及以上网络体系内医疗机构的能力评估,尤其是对急性卒中、胸痛等急危重症处置能力评估,筛选确定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绘制并发布我市卒中地图、胸痛地图。

2.市、县级救治中心应在市卫计委统一部署下两周内制定出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的专项实施方案,完成辖区内急救网络体系医疗机构专家团队建设和相关急危重症救治的规章制度、转运和救治流程和工作秩序、培训计划、质控方案。在开展培训、质量控制的同时,落实相关救治工作。

3.市财政局、卫计委等部门要在3-4个月内完成相关信息平台建设、设施设备招标,保证半年内落实到位。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

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对所属建设任务进行逐一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并将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验收报告于2018年12月中旬报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要对各县(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与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驻马店市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长、市卫计委主任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分管负责同志、市中心医院院长、市中医院院长、市疾控中心主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市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主要负责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制度、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等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定期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区)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定期研究推进有关工作,为建立急危重症救治体系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本次市级救治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市级转运救护车购置、培训、培训教具购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等投入,由市财政和市中心医院按6:4比例分担,市财政按项目进度安排预算,并与市中心医院按分担比例投入资金;市级救治中心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由市财政根据运行情况给予补贴;今后市级急救中心重点学科硬件设施升级改造所需资金由市中心医院自筹。各县(区)政府负责筹措县级救治分中心信息平台建设、乡级救治网点信息平台终端设备购置、县级转运救护车购置和县级规范化培训费用,并将县级救治分中心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纳入以后年度财政预算。

为加快推进三级救治网络建设,便于上下级信息平台贯通,上述三级信息平台建设、转运型救护车和救治中心培训教具由市财政局、市卫计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由市卫计委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培训方案,整体培训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市县医疗机构基本急救技术和急救体系网络救治流程的培训;二是强化专科疾病救治流程的培训;三是对医疗机构每年新进人员开展急救体系规范化培训;四是对急救体系医务人员定期开展技能考核;五是每年对急救站开展质量控制。同时,对乡级救治网点和村卫生室等医护人员,开展以提高其对急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和早期处置能力的培训;针对县级救治分中心要开展以规范化诊治、提升救治技术水平为目的的培训。市级救治中心负责对市120指挥中心和全市相关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培训;县级救治分中心负责对县120指挥中心和县、乡、村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培训。

(四)建立档案,信息互通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以贫困人口、65岁以上老人、卒中、心梗高危人群、危重孕产妇、儿童为重点,开展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实现动态管理。保障建档居民信息在网络体系内互联互通,及时准确。网络体系内医疗机构要对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将患者在医院救治信息下传至相应的基层医疗机构,由基层医疗机构继续进行健康管理。借助三级救治网络体系和三级信息平台,建立完善急危重症患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五)重视科普,加大宣教

一是做好方案实施前期宣传工作,主要是面向社会的健康知识和急救知识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能够早期识别急危重症的发病症状、体征及基本处理方法,并广泛知晓全市急救体系网络的救助方法,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求助、及时转运。二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急危重症疾病的高危因素,降低发病率,提高患者及时就诊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利用网站、微信、报纸、宣传手册、广播、电视讲座、微视频、义诊等手段,对公众实施科学性、针对性、通俗性、趣味性的宣传教育;对社区人群进行急危重症基本急救技能的培训和教育,逐步建立完善、健全的健康教育网络平台。

(六)协调配合,强化督导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把实事办好,让群众受益。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县级救治分中心建设、辖区内乡级救治网点信息平台的组织实施和基层规范化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保障资金投入。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及时救治,实施城乡居民签约服务,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宣传,防范发病风险。市卫计委、财政局等单位要加大日常督查,定时不定时对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建设进度缓慢的,要督促其加快进度;对多次督导仍进展较慢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做到每月有排名,每季有通报,半年有督导,年终有考核,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附件:

1.救治流程图

2.驻马店市市县乡三级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费用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