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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2017年“最美医生”、 “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8 09:16:23   

关于在全市开展2017年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总工会、文明办、妇联、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各县(区)总工会、文明办、妇联、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驻马店市总工会、驻马店市文明办、驻马店市妇联会和驻马店市卫生计生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驻马店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加强卫计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弘扬精湛的医术、高尚的医德和良好的医风为目标,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目的,紧紧围绕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激发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医疗卫生队伍,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扎实推进健康驻马店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表彰“最美医生”10 名,“最美护士”20名,“最美乡村医生”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最美医生”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工作15年以上,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无私奉献,事迹特别感人。

5、廉洁行医,拒收红包,无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最美护士”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2、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的在职注册护士,热爱临床护理工作,传承南丁格尔精神,有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3、护理理论知识扎实,护理技术精湛,护理经验丰富,护理工作业绩突出。护龄5年以上,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

4、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乐于奉献,服务态度好,病人满意度高,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为护理事业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受到过一定的荣誉表彰,在行业内具有模范带头作用,事迹特别感人。

5、被推荐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或行为,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6、工作以来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条件

1、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连续在村卫生室从业15年以上,现仍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艰苦地区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其连续工作年限。

2、热爱本职工作,扎根农村基层,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患者,深受当地群众好评,事迹特别感人。

3、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坚决抵制假冒伪劣药品,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政策规定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4、具有开拓精神,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所在村卫生室纳入“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在本县(区)能发挥示范作用。

5、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注重知识更新与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

6、在从事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和运用中医药治病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成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成为广大乡村医生学习的榜样。

四、评选时间

评选活动时间安排:2017年4月12日—5月12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5日。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推荐基础上(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的先进人物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公示无异议后,经各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二)资格审查

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由各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三)入围筛选

活动组委会将在认真组织收集、统计、调查核实主要事迹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入围候选人。

(四)网络投票

活动组委会将在市卫计委官网(http://wjt.zhumadian.gov.cn/) 和微信公众号(健康驻马店jiangkangzmd)上设置网络投票平台,于2017年5月3日—5月8日开通网络投票平台,对入围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五)公示

网络投票最终结果要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表彰方式

对荣获全市“最美医生”、 “最美护士”和“乡村最美医生”荣誉称号的人员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杯。从被表彰的女同志中优中选优,推荐参加市妇联会“三八红旗手”评选。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评比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里成立2017年“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积极发动,找准“最美”关键词定位和寓意,努力做好“三结合”: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评选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挖掘个体典型与提升卫生计生系统形象结合,确保代表行业“最美”。

(二)突出评选重点。各单位要严格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入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认真核实,确认其申报材料真实,事迹感人,具有代表性。要把评选重点放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着重推选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德技双馨的先进典型,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深入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大力推进医德医风建设的过程,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三)注重学习宣传。各单位要切实关心评选出来的“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营造学先进、比先进的浓厚氛围,树立“白衣战士”良好形象。做好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多种渠道特别要借助各新闻媒体,对优秀医生和护士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医疗卫生事业、尊重医务工作者、支持新医改的浓厚氛围。

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务必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市委卫计委直属单位委员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陈瑛(0396-2836693,13598926667),邮箱:jgdw9412@163.com。填写《2017年驻马店市“最美医生”》(附件3)、《2017年驻马店市“最美护士”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2017年驻马店市“最美乡村医生”》(附件5),附典型事迹资料(1000字以内)、事迹简介(200字以内)、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照1张(文字材料、表格和照片务必附电子版)。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驻马店市2017年“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驻马店市2017年“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驻马店市2017年“最美医生”候选人推荐表

4.驻马店市2017年“最美护士” 候选人推荐表

5.驻马店市2017年“最美乡村医生” 候选人推荐表



驻马店市总工会        驻马店市文明办

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        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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