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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8 10:48:49   

豫中医科教〔2016〕20号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豫中医科教〔2016〕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豫中医业〔2015〕21号)精神,现就2016年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2014年及以前毕业,参加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完成全程培训的人员继续按照《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的通知》(豫中医业〔2005〕3号)要求,根据个人情况分别参加第一至第三级考试:

第一级(不分专业):完成第一年培训并获得规定学分的住院医师,研究生及七年制毕业生免试。

第二级(不分专业):完成第一阶段培训任务获得规定学分并通过第一级考试的住院医师和第一级免试人员。

第三级(专业考试):完成第二阶段培训任务的住院医师。

参加各级考试人员的学分,按《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具体内容执行。

(二)2015年以后,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应申请参加国家或省级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办法参见《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豫中医业〔2015〕21号)。已参加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综合理论考试。

二、考试范围

第一级(不分专业):考试内容以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人体解剖学为主。

第二级(不分专业):考试内容以中医诊断学、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方剂学为主,重点考核《河南省中医临床医生应掌握的经典条文及方剂》。

第三级(专业考试):主要考察本专业相关中医临床知识技能、学术成就、新技术、新信息及中医临床科研基础。

三、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17日(周六)上午9:30~11:30。

四、报名办法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考试报名工作,省直及非卫生系统所辖医疗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所在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报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负责统一填写《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理论考试第三级科目表》(附件1)和《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理论考试登记表(第 级)》(附件2)各一份,纸质表格请于2016年12月2日前报送省中医管理局科研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ewuchukejiao@163.com。数据上报前请认真核对,一经上报不予修改。

五、考务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均设考点,省直医疗单位中医住院医师在驻地报名参加考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考点考务工作,并派专人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到省中医管理局科研教育处领取试卷。

考试由省中医管理局组织统一命题、评卷。住院医师完成培训,获得规定学分,并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理论考试(即第三级专业考试)者,由省中医管理局颁发《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及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序进行。报名及考务相关事项,请及时与省中医管理局科研教育处联系。

联 系 人:郭渊博 王雷生

联系电话:0371-85961295

电子邮箱:yewuchukejiao@163.com

附件:

1、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理论考试第三级科目表

2、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理论考试登记表

3、第二级和第三级通过人员名单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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